香港证监会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公布多项措施深化资本市场合作
ZHECR 核心解读
两地资本市场合作由融资延伸至产品与监管生态
- 两地监管机构的新措施覆盖上市融资、指数、期货、ETF、绿色金融和资格便利化等领域。
- 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企业赴港上市、港股公司境内上市及香港企业在内地发债。
- 双方将加强中介机构监管、风险监测、信息共享及全球和区域金融治理合作。
两地监管机构公布的安排覆盖上市融资、指数、期货、交易所买卖基金、金融机构国际化、绿色金融和资格便利化,体现合作从单一交易互联互通扩展到融资、产品和从业生态。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企业赴港、港股公司境内上市及香港企业赴内地发债,有望为企业提供更多跨市场融资选择。
这些措施仍以方向性安排为主,实际效果取决于后续资格标准、产品落地和风险监测机制。监管协同、信息共享及中介机构监管合作有助于降低跨境业务的信息差;指数与产品合作若进一步推进,则可能丰富国际投资者配置中国资产的渠道,但原文未给出具体时间表或规模目标。
市场影响与后续观察
措施有利于提升内地与香港之间的融资和产品协同预期,可能惠及跨境发行、指数产品及专业服务生态;短期影响仍取决于配套细则。
风险提示:公告主要为政策方向,适用条件、落地时间和市场规模尚未明确,不能据此保证相关资产或机构受益,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
原文正文(转载)
新华社香港8月3日电(记者郑静霞)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3日消息,该委员会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联合公布一系列措施,以深化务实合作和协同发展,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据了解,新措施涵盖上市融资、指数合作、期货产品、交易所买卖基金、金融机构国际化、绿色金融和专业资格便利化等多个范畴。
具体措施包括:融资方面,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企业赴港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港股上市公司境内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企业到内地发行债券,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融资发展;指数方面,支持指数公司加强合作,推出更多基于中国资产的指数,扩大中国指数和中国资产国际影响力;专业资格方面,研究推动支持香港银行从事证券和期货业务专业人员通过简化程序申请内地相关从业资格。
香港证监会和中国证监会将加强监管协同、深入参与全球金融治理,为市场平稳健康运行提供坚实保障。下一步措施包括:持续加强中介机构监管合作,健全风险监测和信息共享机制,促进行业机构合规稳健经营;深入参与全球金融治理和区域监管合作,共同促进区域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等。
香港证监会主席黄天佑表示,这一系列重要举措聚焦核心领域,将有助提升中国资本市场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为香港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同时,相关安排清晰勾画出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迈向更高水平互联互通的发展路径,为持续深化协同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完)